2022年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信息服务业方向)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组织;

2.在朝阳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在朝阳区纳统。

二、支持方向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信息安全、人工智能、5G和移动互联网、两化融合和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集成电路、信息消费等相关领域项目。

三、申报类别和要求

(一)申报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要求:

1.企业开展的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共性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2.申报主体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拥有成熟稳定的技术产品,且首次实施大规模生产或推广应用,能在近期形成较大产能规模和销量,并取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的项目;

4.项目完成日期为202111日—1231日,并最迟于2022331日前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

5.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资和建安成本),已完成投资额的比例超过100%

(二)申报新场景示范应用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符合朝阳区信息产业发展方向;

3.项目前景广阔,带动能力强、能较快形成一定产业规模或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核心竞争力;

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解决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我区率先示范应用的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5.申报项目为2021年度启动、在建或完成项目,未完成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不超过2023年底。

四、注意事项

同一家企业在同一年获得过朝阳区其他区级产业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能重复获得本产业资金支持。同一家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

最终获得本办法资金支持的企业,需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获得财政补助或奖励之日起,五年内不将单位工商、税务、统计关系迁离朝阳区。如未履行承诺,则须将承诺期内获得的政策资金全额退还。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的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应一致并加盖公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申报书;

2.    朝阳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承诺书;

3.项目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验收材料;

4.企(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书、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国家高新、中关村高新);

6.2020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7.产品销售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

8.自主知识产权等技术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

9.其他能够证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项目投入等方面的材料;

10.申报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需提供项目投资的证明材料,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资和建安成本),完成投资额的比例超过100%

(二)装订顺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书封面;

2.朝阳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承诺书(装订在申报材料第一页);

3.目录(目录中请标清页码);

4.项目申报表;

5.投资明细表;

6.项目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已完成项目验收材料;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批复、税务登记证、国高新证书、中关村高新证书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8.2020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9.其它证明材料;

10.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尺寸为A4,平装,胶订,并加盖骑缝章;

11.项目申报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在指定位置签字(须手签,不可用人名章代替)并加盖公章,且须是Excel原格式;

12.投资明细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3.请申报企业通过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s://cycyzj.bjchy.gov.cn/)进行网上申报。